合合信息(688615):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8:45:43 中财网
原标题:合合信息: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富海二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富海二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433,430股减少至6,99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4525%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东方富海及东方富海二号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33号房屋-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资本(万元)163,3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567506010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0-12-22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名称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33号房屋-4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资本(万元)77,7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567517545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0-12-3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涉 及前置许可的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 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减持数量(股)变动比例 (%)
东方富海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11/6-2026/1/62,334,5771.6676
东方富海 二号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5/11/6-2026/1/61,098,9490.7850
合计--3,433,5262.4525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份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东方富海无限售流通股7,094,7455.06774,760,1683.4001
东方富海 二号无限售流通股3,338,6852.38482,239,7361.5998
合计10,433,4307.45256,999,9044.9999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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