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300543):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少一致行动人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少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股东刘孝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孝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刘孝朋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刘孝朋先生已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拥有任何表决权,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刘孝朋先生与《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其他各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对原协议进行变更,刘孝朋退出原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陈静、刘沛然、刘晓昕继续保持并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关系。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由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及刘孝朋先生四人变更为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及刘晓昕女士三人,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471,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1%。 3 、本次减持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陈静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2025-074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孝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3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1.19%)、股东郑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3.61%)的减持计划。刘孝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3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1.19%)公司股份;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0 0.49% 2025 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公司股份,上述股东的减持期间均为 年 月 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注: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以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点数据为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3月21日,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以及刘孝朋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前述四位股东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股东刘孝朋先生已减持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已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具备继续履行原协议中关于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基础与条件。基于上述事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及刘孝朋先生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对原协议进行补充约定,刘孝朋先生退出原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原协议条款对刘孝朋先生不再产生约束力,亦不再承担原协议项下与一致行动相关的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继续保持并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静女士,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刘沛然女士及刘晓昕女士两人,前述三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9,868,900股、11,973,780股和6,628,715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9.54%、3.91%和2.16%,三人合计78,471,395 25.61% 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预披露公告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3 、上述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刘孝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2、陈静女士、刘沛然女士、刘晓昕女士及刘孝朋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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