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605266):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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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35: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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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健之佳: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
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6-00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蓝波100%控股的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祥群”)持有公司13,818,2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414%。含云南祥群在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3,007,5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7703%。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祥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云南祥群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___13,818,299__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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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_8.9414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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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 |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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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 ?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1 | 蓝波 | 21,572,958 | 13.959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
| 2 | 深圳市畅思行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 23,439,968 | 15.1673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舒畅女士之控股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3 |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
公司 | 13,818,299 | 8.94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
持股100%的公司 |
| 4 | 蓝抒悦 | 1,047,968 | 0.6781 | 蓝波、舒畅之女 |
| 5 | 蓝心悦 | 200,000 | 0.1294 | 蓝波、舒畅之女 |
| 6 | 昆明南之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964,922 | 0.624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
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
通合伙人 |
| 7 | 昆明云健宏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962,286 | 0.62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
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
通合伙人 |
| 8 | 昆明春佳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959,650 | 0.62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
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
通合伙人 |
| 9 | 者立纪 | 2,900 | 0.0019 | 南之图副总经理 |
| 10 | 王宁 | 6,389 | 0.0041 | 南之图副总经理 |
| 11 | 刘小涤 | 3,845 | 0.0025 | 云健宏副总经理 |
| 12 | 李梅 | 7,882 | 0.0051 | 云健宏副总经理 |
| 13 | 张燕飞 | 11,759 | 0.0076 | 春佳伟总经理 |
| 14 | 宋学金 | 2,135 | 0.0014 | 春佳伟副总经理 |
| 15 | 吴丽敏 | 6,608 | 0.0043 | 春佳伟副总经理 |
| 合计 | 63,007,569 | 40.7703 | - |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5,000万元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 拟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 不超过总股本的2%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云南祥群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向云南祥群提供的股票
增持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近日,中信银行向云南祥群出具《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
诺函》,同意承诺为云南祥群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股
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贷
款期限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
为云南祥群自有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云南祥群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
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增持主体云南祥群的一致行动人蓝心悦女士于2025年7月-10月增持公司1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7%。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次增持主体云南祥群及其一致行动人,近12个月合计增持及拟增持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配合增持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东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