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持有公司股份29,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00%)的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9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水规院投资于2025年10月23日和2025年1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持有的公司股份从29,001,200股减少至26,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00%减少至12.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上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得到的数值,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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