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山东赫达(002810):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进展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本次投资的阶段一已完成、阶段二 前置条件均满足后方进行投资价款的分期支付,如果后续相关前置条件无法按期满足,则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阶段二收购工作终止。目标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市场竞争、自身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情况概述 为完善公司纤维素醚产品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整体盈利 能力,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淄博华励新材料有限公司、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分两阶段收购山东中福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中福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致为”、“中福赫达”、“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福致为通知,中福致为已在当地 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成阶段一交易的股权变更及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公司持有中福致为47.0796%股权。同时,中福致为取得了新颁 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及中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二、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福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CAUC65Y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书昌 注册资本:4,0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化工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介绍如下:(一)协议变更情况概述 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变更对照如下:
①公司本次整体收购最高价格2.94亿元=4000万元(阶段一支付金额)+11.75元/股×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 ②前置条件达成、预计整体收购价格2.35亿元(计算方法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收购条件调整的合理性说明(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注释)。 2、按照《补充协议》: ①公司本次整体收购最高价格1.91亿元=4000万元(阶段一支付金额)+7元/股×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②前置条件达成、预计整体收购价格1.56亿元(计算方法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收购条件调整的合理性说明(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注释)。 3、所有数据系公司按照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经营承诺。 2、《补充协议》签署原因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股权阶段 一工作。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协议》签署的中福赫达应达成的阶段二收购前置条件完成存在较大困难,综合考虑HEC产品在公司 产品序列中的重要性,并参考中福赫达在HEC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实 力,公司拟继续推进收购工作的进行。经测算,公司拟下调阶段二收购前置条件,同时相应下调阶段二股权转让价格。《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整体最高收购价格由原定的不超过 2.94亿元下降至不超过1.91亿元(计算方法见上表注释1、2)。 (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 转让方:淄博华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马雷(以 下简称乙方)、王书昌(以下简称丙方)、马志远(以下简称丁方)受让方: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 鉴于: 各方于2023年8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原合同”), 并已完成“阶段一”的转让交割手续,目标公司已于2023年9月25日 完成阶段一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戊方已按照原合同约定完成阶段一转让价款的全额支付。 现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合同中“阶段二”设定的部分前置条件 未能达成,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一)收购条件设置测评表(表一)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得: 1、2023年公司与各方签署中福赫达《股权转让协议》时点时, 经测算,中福赫达2024年净利润预计为4084.60万元,每股净利润 预计0.9999元,市盈率预计为11.66倍。 《原协议》中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2023年、2024年连续 盈利,其中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万元)及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超过11.75元)设置合理,符合《原协议》签署时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利益。 2、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品价格下行,结合中福赫达近 三年经营数据,经测算,中福赫达2026年、2027年净利润预计分别 为1500.43万元、2585.77万元;每股净利润预计分别为0.3673元、 0.6330元;市盈率预计为9.37倍。 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中,调整后的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目 标公司保持每年连续盈利,直至2027年前(包括2027年)年净利润 不低于2500万元)及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业绩达成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 格不超过7元)设置合理,符合当前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 利益。 综上,公司收购中福赫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阶段二 前置收购条件及收购价格的设置,符合当时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情况。同时,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推动中福赫达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中调整后的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及收购价格的设置,与当前经营情况及整体市场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表二) 单位:万元
处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①《原协议》:4000万元(阶段一收购价格)+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0.9999元/股(见表一2024年每股净利润)×9倍; ②《补充协议》:4000万元(阶段一收购价格)+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0.6330元/股(见表一2027年每股净利润)×8.5倍; 3、上述数据系公司按照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经营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约定的阶段二收购前置条 件及股权转让价格,符合《原协议》签署时的经营实际及市场环境情况。《补充协议》中阶段二收购前置条款和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主要系由市场环境变化引起:2023年,中福赫达设计产能5,000吨,产 品单价约32,000元/吨;2025年,中福赫达设计产能增加至10,000吨,产品单价下降至约25,000元/吨,产品单价下降幅度约21.88%,同时 受市场变化影响,产能利用率未出现明显增长。 2023年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后,公司协助其搭建销售渠道, 逐步开拓中福赫达国外销售市场。同时,中福赫达研发的新产品逐步进入工业化应用阶段,超高粘HEC、疏水改性HEC以及应用于电极 浆料的HEC均已通过客户考察期,进入小批量供货阶段。为丰富公 司纤维素醚系列产品产线,公司拟继续推动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股权工作。 五、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最高每股价格不超过7元计算,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变更后的整体最高收购价格 为人民币1.91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产品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其中HPMC(羟丙基甲基纤 维素)、HE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产品品类齐全、供货能力较强,为丰富公司纤维素醚产品产线,公司一直寻求HEC(羟乙基纤维素) 产能的并购项目。本次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有利于完善公司纤维素醚产品线、提高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整体配套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整体盈利能力。 (一)中福赫达产能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 中福赫达主要产品为HEC,是一种重要的羟烷基纤维素。HEC 产品核心技术工艺、产能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韩国的大型化工厂商,国外产能占比超80%。中福赫达目前产能10,000吨/年,是国内 最大的HEC生产厂家之一。 (二)中福赫达技术研发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中福赫达深耕HEC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1、低粘度HEC产品,可较好的应用于油田、乳液悬浮聚合、油 墨等领域,具有附加值高和技术难点高的双高特性; 2、个人护理品系列用HEC,能够广泛兼容各种表面活性剂,使 得在日用化学品中具有很好的兼容性、普适性、高透光率等特性; 3、超高粘HEC产品,突破了HEC粘度仅停留在10万粘度的水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平,将HEC粘度提高至15万、甚至20万的水平; 4、疏水改性产品,系国内第一家突破该技术的企业,该产品可 应用于高端涂料、水工业漆等领域,其附加值比普通HEC产品高 50%-60%。 5、电极浆料用HEC,可在电镀铜箔中改善镀层均匀性,提高镀 层光亮度,细化晶粒结构,减少镀层内应力,该产品目前已获得国内知名电池厂商订单。 (三)整体收购价格下降,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利益 为推动中福赫达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参考中福赫达整体竞争 实力及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整体收购最高价格由原定的不超过2.94亿元下降至不超过1.91亿元,符合公司对 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本次投资的阶段一已完成、阶段二 前置条件均满足后方进行投资价款的分期支付,如果后续相关前置条件无法按期满足,则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阶段二收购工作终止。目标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市场竞争、自身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策、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