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山东赫达(002810):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8:02:12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赫达: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进展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本次投资的阶段一已完成、阶段二
前置条件均满足后方进行投资价款的分期支付,如果后续相关前置条件无法按期满足,则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阶段二收购工作终止。目标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市场竞争、自身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情况概述
为完善公司纤维素醚产品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整体盈利
能力,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淄博华励新材料有限公司、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分两阶段收购山东中福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中福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致为”、“中福赫达”、“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福致为通知,中福致为已在当地
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成阶段一交易的股权变更及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公司持有中福致为47.0796%股权。同时,中福致为取得了新颁
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及中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二、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福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CAUC65Y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书昌
注册资本:4,0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化工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

序 号股东收购前 阶段一收购完成后 (已完成) 阶段二收购完成后 (未完成) 
  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
1淄博华励新材 料有限公司1,43335.0796----
2马雷2,41759.16771,926.8047.1677--
3王书昌1303.18241303.1824--
4马志远1052.57041052.5704--
5山东赫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1,923.2047.07964,085100.0000
 合计4,085100.00004,085100.00004,085100.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 (未审计)2024年12月31日 (已审计)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2023年6月30日 (已审计) 《原协议》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总资产246,560,266.85263,201,424.83214,303,176.08222,208,833.37181,948,247.36
总负债145,813,621.47169,722,905.46141,300,047.26148,347,026.35123,037,878.03
净资产100,746,645.3893,478,519.3773,003,128.8273,861,807.0258,910,369.33
营业收入111,098,696.45127,930,019.4495,688,756.0363,051,734.54130,678,751.58
营业利润7,071,449.5722,204,948.4113,344,866.9515,832,427.0233,948,115.91
净利润5,730,488.5018,768,327.4811,992,343.3913,904,988.4530,644,824.94
三、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雷、王书昌、马志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介绍如下:(一)协议变更情况概述
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变更对照如下:

条款《原协议》《补充协议》
阶段二收购 前置条件2023年、2024年连续盈利,其中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2024 4000 年净利润不低于 万元目标公司保持每年连续盈利,直至 2027年前(包括2027年)年净利润 2500 不低于 万元
阶段二股权 转让价格2024 以目标公司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 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超 过11.75元以目标公司业绩达成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 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超 过7元
注:1、按照《原协议》:
①公司本次整体收购最高价格2.94亿元=4000万元(阶段一支付金额)+11.75元/股×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
②前置条件达成、预计整体收购价格2.35亿元(计算方法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收购条件调整的合理性说明(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注释)。

2、按照《补充协议》:
①公司本次整体收购最高价格1.91亿元=4000万元(阶段一支付金额)+7元/股×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②前置条件达成、预计整体收购价格1.56亿元(计算方法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收购条件调整的合理性说明(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注释)。

3、所有数据系公司按照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经营承诺。

2、《补充协议》签署原因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股权阶段
一工作。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协议》签署的中福赫达应达成的阶段二收购前置条件完成存在较大困难,综合考虑HEC产品在公司
产品序列中的重要性,并参考中福赫达在HEC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实
力,公司拟继续推进收购工作的进行。经测算,公司拟下调阶段二收购前置条件,同时相应下调阶段二股权转让价格。《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整体最高收购价格由原定的不超过
2.94亿元下降至不超过1.91亿元(计算方法见上表注释1、2)。

(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
转让方:淄博华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马雷(以
下简称乙方)、王书昌(以下简称丙方)、马志远(以下简称丁方)受让方: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
鉴于:
各方于2023年8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原合同”),
并已完成“阶段一”的转让交割手续,目标公司已于2023年9月25日
完成阶段一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戊方已按照原合同约定完成阶段一转让价款的全额支付。

现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合同中“阶段二”设定的部分前置条件
未能达成,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条款原合同补充协议
阶段二 前置条件1.阶段一涉及的股权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1.阶段一涉及的股权已经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备案。
 2.甲乙丙丁四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合 法、有效,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信托 持股等情形,也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 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 主张;2.甲乙丙丁四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合 法、有效,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形,也未设定任何(包括但 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 权益或主张;
 -3.目标公司满足原合同第三条陈述和保 证的情形;
 3.2023年、2024年连续盈利,其中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净利 润不低于4000万元。 在满足上述前置条件情况下,乙方同意将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7.1677%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1926.80万元),于2025 年4月30日前,转让给戊方,戊方同意 受让;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3.182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0万元), 于2025年4月30日前,转让给戊方,戊 方同意受让;丁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 司2.570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万 元),于2025年4月30日前,转让给戊 方,戊方同意受让。 上述两阶段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戊方将 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甲、乙、丙、 丁方同意出售而戊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 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4.目标公司保持每年连续盈利,直至 2027年前(包括2027年)年净利润不 低于2500万元,即达成业绩目标。 在满足上述前置条件情况下,乙方同意 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7.1677%的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26.80万元),于 2028年4月30日前,转让给戊方,戊 方同意受让;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 公司3.182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0 万元),于2028年4月30日前,转让给 戊方,戊方同意受让;丁方同意将其持 有的目标公司2.5704%的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105万元),于2028年4月30日 前,转让给戊方,戊方同意受让。阶段 二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修改为“2028年4 月30日”。
 各方一致同意: 若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阶段二前置 条件达成后,戊方仍未履行完成阶段二收 购义务并经乙方、丙方、丁方书面催告后 30个自然日内仍未实施的,戊方应当无条 件将阶段一标的股权按原收购价格转让 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在阶段二股 权转让交割日约定的前置条件未全部达 成,戊方将延期履行阶段二的股权收购义 务,直至满足前置条件(对应业绩指标为 最近一个财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 元),各方应立即启动阶段二股权转让。 各方同意,阶段一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 2023年9月30日前,阶段二股权转让的 交割日为2025年4月30日前(前提是满 足阶段二达成条件)。各方一致同意: 1.若于2028年4月30日前,在阶段二 前置条件达成后戊方仍未履行完成阶段 二收购义务并经乙方、丙方、丁方书面 催告后30个自然日内仍未实施的,戊方 应当无条件将阶段一的股权按原收购价 格转让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阶段二股权转让交割日约定的前 置条件未全部达成: 2.1如因目标公司未实现连续盈利或 2027年目标公司净利润仍未达到2500 万元,各方同意延期一年,即将阶段二 股权转让的交割日延至“2029年4月30 日”,如2028年目标公司净利润仍达不 到2500万元,受让方(戊方)将放弃阶 段二的收购,股权结构维持现状,各方 将按现有股权结构行使股东权益、履行 股东义务,其余各方不得要求戊方继续
  阶段二股权转让的履行。 2.2如因阶段二前置条件第2项或第3项 未满足的,戊方有权暂停阶段二股权转 让的履行,直至支付条件被满足且不承 担违约责任;如在相关情形出现并经戊 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相关情形仍未消 除的,戊方有权放弃阶段二的收购。
第二条 第2款2.阶段二:乙方同意于2025年4月30 日前向戊方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 47.1677%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 司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 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 股价格最高上限不超过11.75元。戊方同 意以上述方式计算的价格受让该股权。 丙方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戊方转 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3.1824%的股权, 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2024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 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最高上限不 超过11.75元。戊方同意以上述方式计算 的价格受让该股权。 丁方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戊方转 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2.5704%的股权, 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2024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 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超过11.75 元。戊方同意以上述方式计算的价格受让 该股权。 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经甲方同意后 目标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双方将 共同促成该审计报告于2025年3月31日 前出具。2.阶段二:乙方同意于2028年4月30 日前向戊方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 47.1677%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 公司业绩达成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 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8.5倍为 计价依据,每股价格最高上限不超过7 元。戊方同意以上述方式计算的价格受 让该股权。 丙方同意于2028年4月30日前向戊方 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3.1824%的股 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业绩达成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 司每股净利润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 股价格最高上限不超过7元。戊方同意 以上述方式计算的价格受让该股权。 丁方同意于2028年4月30日前向戊方 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2.5704%的股 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业绩达成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 司每股净利润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 股价格不超过7元。戊方同意以上述方 式计算的价格受让该股权。 业绩达成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经由目 标公司聘请的经甲方同意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确定,双方将共同促成该审计报告于业 绩达成年度次年3月31日前出具。 如因阶段二前置条件未满足,阶段二股 权转让的交割日延至2029年4月30日 时条件成熟的,以目标公司2028年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 利润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 超过7元,双方将共同促成该审计报告 于2029年3月31日前出具。
四、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收购条件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一)收购条件设置测评表(表一)
单位:万元

中福赫达财务数据《原协议》 《补充协议》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一、营业收入21,180.0021,550.0017,615.1220,400.00
二、营业利润4,620.004,637.461,690.913,042.08
三、利润总额4,620.004,637.461,690.913,042.08
四、净利润4,084.604,106.221,500.432,585.77
每股净利润(元)0.99991.00510.36730.6330
五、资产组自由现金流4,304.105,656.89832.621,917.96
六、股本总数4,085.004,085.004,085.004,085.00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折现值45,724.9122,188.10  
市盈率11.669.37  
对标公司市盈率:山东赫达 (2025年12月26日数据, 仅供参考)24.27   
注:上述数据系公司按照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经营承诺。

由上表可得:
1、2023年公司与各方签署中福赫达《股权转让协议》时点时,
经测算,中福赫达2024年净利润预计为4084.60万元,每股净利润
预计0.9999元,市盈率预计为11.66倍。

《原协议》中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2023年、2024年连续
盈利,其中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万元)及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9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格不超过11.75元)设置合理,符合《原协议》签署时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利益。

2、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品价格下行,结合中福赫达近
三年经营数据,经测算,中福赫达2026年、2027年净利润预计分别
为1500.43万元、2585.77万元;每股净利润预计分别为0.3673元、
0.6330元;市盈率预计为9.37倍。

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中,调整后的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目
标公司保持每年连续盈利,直至2027年前(包括2027年)年净利润
不低于2500万元)及收购价格(以目标公司业绩达成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基数,按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的8.5倍为计价依据,每股价
格不超过7元)设置合理,符合当前公司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
利益。

综上,公司收购中福赫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阶段二
前置收购条件及收购价格的设置,符合当时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情况。同时,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推动中福赫达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中调整后的关于阶段二前置收购条件及收购价格的设置,与当前经营情况及整体市场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净资产收益率测算表(表二)
单位:万元

序号《原协议》 《补充协议》 
 时间金额时间金额
1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5,891.04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10,074.66
2预计2023年净利润3,488.54预计2026年净利润1,500.43
3预计2024年净利润4,084.60预计2027年净利润2,585.77
注 1 42025年4月30日净资产 (预计阶段二前置条件达成日) (4=1+2+3)13,464.182028年4月30日净资产 (预计阶段二前置条件达成日) (4=1+2+3)14,160.86
注 2 5预计整体收购支付价款23,454.28预计整体收购支付价款15,631.40
6净资产增值率 (6=5/4-1)74.20%净资产增值率 (6=5/4-1)10.38%
注:1、假设其他资产负债无大幅变动,净资产变动为未分配利润增加;2、第5项预计整体收购支付价款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数据所得与上表数据差异之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处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①《原协议》:4000万元(阶段一收购价格)+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0.9999元/股(见表一2024年每股净利润)×9倍;
②《补充协议》:4000万元(阶段一收购价格)+2161.80万股(待收购股份)×0.6330元/股(见表一2027年每股净利润)×8.5倍;
3、上述数据系公司按照中福赫达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经营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约定的阶段二收购前置条
件及股权转让价格,符合《原协议》签署时的经营实际及市场环境情况。《补充协议》中阶段二收购前置条款和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主要系由市场环境变化引起:2023年,中福赫达设计产能5,000吨,产
品单价约32,000元/吨;2025年,中福赫达设计产能增加至10,000吨,产品单价下降至约25,000元/吨,产品单价下降幅度约21.88%,同时
受市场变化影响,产能利用率未出现明显增长。

2023年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后,公司协助其搭建销售渠道,
逐步开拓中福赫达国外销售市场。同时,中福赫达研发的新产品逐步进入工业化应用阶段,超高粘HEC、疏水改性HEC以及应用于电极
浆料的HEC均已通过客户考察期,进入小批量供货阶段。为丰富公
司纤维素醚系列产品产线,公司拟继续推动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股权工作。

五、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最高每股价格不超过7元计算,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变更后的整体最高收购价格
为人民币1.91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股权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产品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其中HPMC(羟丙基甲基纤
维素)、HE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产品品类齐全、供货能力较强,为丰富公司纤维素醚产品产线,公司一直寻求HEC(羟乙基纤维素)
产能的并购项目。本次对外投资收购中福赫达,有利于完善公司纤维素醚产品线、提高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整体配套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整体盈利能力。

(一)中福赫达产能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
中福赫达主要产品为HEC,是一种重要的羟烷基纤维素。HEC
产品核心技术工艺、产能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韩国的大型化工厂商,国外产能占比超80%。中福赫达目前产能10,000吨/年,是国内
最大的HEC生产厂家之一。

(二)中福赫达技术研发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中福赫达深耕HEC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1、低粘度HEC产品,可较好的应用于油田、乳液悬浮聚合、油
墨等领域,具有附加值高和技术难点高的双高特性;
2、个人护理品系列用HEC,能够广泛兼容各种表面活性剂,使
得在日用化学品中具有很好的兼容性、普适性、高透光率等特性;
3、超高粘HEC产品,突破了HEC粘度仅停留在10万粘度的水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平,将HEC粘度提高至15万、甚至20万的水平;
4、疏水改性产品,系国内第一家突破该技术的企业,该产品可
应用于高端涂料、水工业漆等领域,其附加值比普通HEC产品高
50%-60%。

5、电极浆料用HEC,可在电镀铜箔中改善镀层均匀性,提高镀
层光亮度,细化晶粒结构,减少镀层内应力,该产品目前已获得国内知名电池厂商订单。

(三)整体收购价格下降,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利益
为推动中福赫达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参考中福赫达整体竞争
实力及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整体收购最高价格由原定的不超过2.94亿元下降至不超过1.91亿元,符合公司对
外投资购买股权的目的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在本次投资的阶段一已完成、阶段二
前置条件均满足后方进行投资价款的分期支付,如果后续相关前置条件无法按期满足,则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阶段二收购工作终止。目标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市场竞争、自身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策、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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