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5-12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赛晖”,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6,079,480股,持有股份占当时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比例为6.66%)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赛跃”,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377,280股,持有股份占当时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比例为2.39%),泰安赛晖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910,000股(占当时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0.74%);泰安赛跃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当时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0.26%)。 近日,公司收到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400,396,88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642,14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总股本为391,754,737股。持股比例系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泰安赛晖、泰安赛跃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