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聂景华先生、聂璐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计划在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832,754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聂景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44,251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聂璐璐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888,503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在本次减持实施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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