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先生及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5 9 4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在春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6,250股(占预披露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 15 );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华强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6,250股(占预披露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 近日,公司收到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股份的数量在减持计划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蒋在春先生及何华强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蒋在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何华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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