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1%和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宝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计划自该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2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96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获悉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9,97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3217%变动至4.99997%。具体情况如下:
二、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2023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00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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