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9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 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计划自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股、131,200股、128,500股、7,700股,合计不超过4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顾亦磊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和吴家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亦磊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吴家貌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顾亦磊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吴家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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