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建绘、王建纲、王新和王科等23名交易对方收购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7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交易
对价 | 总对价149,10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9,100.00
万元
现金支付:90,000.00
万元 | 总对价142,00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6,300.00
万元
现金支付:85,700.00
万元 | 总对价131,35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2,850.00
万元
现金支付:78,500.00
万元 | 总对价131,350.00万
元。其中:
股份支付:52,850.00
万元
现金支付:78,500.00
万元 |
| 现金
支付
节奏 | 总额90,000万元:
第1期:50,000万元
(含定金)
第2期:10,000万元
(2027年报后支付)
第3期:30,000万元
(2028年报后支付) | 总额85,700万元:
第1期:42,600.00万
元(含定金)
第2期:14,500.00万
元(2027年报后支付)
第3期:28,6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总额78,500万元:
第1期:38,000.00万
元(含定金)
第2期:14,000.00万
元(2027年报后支付)
第3期:26,5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总额78,500万元:
第1期:38,000.00万
元(含定金),其中
37,329.48万元向王建
绘、王建纲、王新、
王科,670.52万元向
国华基金、杭州达晨
创程、深圳达晨创程、
财智创赢、航空产融
基金、动能嘉元支付
第2期:14,000.00万 |
|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 | | | 元(2027年报后支付)
第3期:26,500.00万
元(2028年报后支付) |
| 业绩
承诺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4,0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9,000万元
2026年:12,000万元
2027年:15,000万元
2028年:18,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4,0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9,000万元
2026年:12,000万元
2027年:15,000万元
2028年:18,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1,6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8,600万元
2026年:11,500万元
2027年:14,500万元
2028年:17,000万元 | 累计承诺不低于
51,600万元。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
2025年:8,600万元
2026年:11,500万元
2027年:14,500万元
2028年:17,000万元 |
| 补偿
触发
机制 | 2025、2028年:低于
承诺数即触发。
2026、2027年:若未
达承诺但在90%(含)
以上,暂不触发补偿;
若低于90%则触发。 | 2025、2028年:低于
承诺数即触发。
2026、2027年:若未
达承诺但在90%(含)
以上,暂不触发补偿;
若低于90%则触发。 | 2025-2028年任意一
年,只要实际净利润
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
润,即触发当期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 | 2025-2028年任意一
年,只要实际净利润
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
润,即触发当期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 |
| 超额
业绩
奖励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4亿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4亿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16亿
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1、起奖门槛:承诺期
累计净利润>5.16亿
元
2、超额业绩奖励:
(1)基础奖励:超额
部分的50%;
(2)进阶奖励(需同
时满足①累计实现净
利润超累计承诺净利
润120%②各年均完
成业绩承诺):累计
承诺净利润120%以
内的超额部分×
50%+超过120%的部
分×100%。
3、奖金上限:交易总
对价的20%。 |
| 业绩
承诺
方股
份锁
定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业绩承诺方分期解
锁,根据2025-2028
年业绩完成情况,分
四期解锁。 | 业绩承诺方所获股份
需待2028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且履行
完毕所有业绩补偿及
减值补偿义务后,方
可解锁。 |
| 应收
账款
回收 | 无约定。 | 无约定。 | 无约定。 | 2029年底前必须收回
2028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的80%,应收账款回 |
| 核心
条款 | 首次方案 | 股东会后第一次方案
调整 | 股东会后第二次方案
调整 | 本次调整方案 |
| | | | | 收不足80%的部分由
王建绘、王建纲、王
新、王科、龙佑鼎祥、
青岛松磊、超翼启硕、
睿宸启硕、中兴盛世、
青岛松沃、扬州科天、
君戎启创、郝蕴捷、
青岛松迪、嘉兴昊阳
芯起、青岛松顺、张
春妍以现金先行垫
付,垫付款项汇入标
的公司银行专户,用
于保障标的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国华基金、
杭州达晨创程、深圳
达晨创程、财智创赢、
航空产融基金、动能
嘉元不参与上述垫付
承诺的替代安排,上
述主体拟将部分股份
对价与标的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现金对价进
行对等置换,从而调
整本次交易对价内部
结构,总体对价的现
金金额、股份金额保
持不变 |
| 业绩
承诺
方任
职期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固定日期承诺全职工
作至2028年12月31
日。 | 动态延长承诺全职工
作至股份锁定期届满
之日。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此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
前述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涉及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调整未达到20%。因此,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的重大调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