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华闻(000793):公司相关诉讼收到一审判决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5-05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94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 团”)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海口美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08 民初1010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君怡(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怡投资”) 之间的诉讼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美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08民初10106 号]判决如下: 君怡投资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返还诚意金 94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740.1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 (华闻集团均已预付),均由君怡投资负担(君怡投资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海口美兰法院缴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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