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30026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9:31:03 中财网
原标题:隆华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通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3、通用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通用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用集团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49,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通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1,7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6520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办公楼2区4 0层01、05-08、10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通用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855038%(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66190%),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隆华科技股票代码300263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8,849,7000.85503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0,600,0005.86%51,750,300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600,0005.86%51,750,3004.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3,324,630股,本次变动前通用集团持有股份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为5.93%,本次变动后通用集团持有股份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5.065208%。 2、上述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通用集团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1 日-2026年2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1,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不超过剔除已 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98%)。 本次股份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通用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通用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用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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