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国武夷(000797):提起诉讼事项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9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958.95万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3939.60 万元、利息3013.95万元、律师费4.9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万 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及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 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 或原告)因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博建或被告)发生保证合同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重 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仁或第三人)。 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鼓楼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第三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对出质股权(即被告持有第三人49%股 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第三人欠付原告债务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为: 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30日为 3013.95万元;从2025年12月1日起,利息以借款本金3939.6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4.90万元;原告为本案支出的 财产保全费0.50万元及保险费。 2.判令被告为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即第一项的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10日,中国武夷与重庆博建签订《重庆市涪 陵区五桂堂项目合作协议》,于2019年12月24日共同设立重 庆天仁,中国武夷持股51%,重庆博建持股49%。协议约定重 庆天仁资金缺口由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天仁提供股 东借款,同时约定一方未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由另 一方股东向重庆天仁补足资金缺口;未出资方需以其持有的 重庆天仁股权、债权作担保,在出资方资金到位前签署股权 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后因重庆博建未履行出资义务,中国武夷为补足缺口, 于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与重庆天仁(借款人)、 重庆博建(担保人)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出借8040万元, 年利率10%。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双方先后签 订了两份《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0年12月4日,重庆博 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将其持有的重庆天仁49%股权(出质 数额1470万元)质押至中国武夷名下。借款到期后,重庆天 仁多次向中国武夷申请延期还款,最后一次申请展期至2025 年12月31日。同时,重庆天仁承诺两笔4020万元借款分别自 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年利率12%,重庆博建 亦书面同意该展期和展期利率。截至起诉,重庆天仁未能按 照分期约定还款,且明确无法到期清偿。中国武夷认为重庆 天仁和重庆博建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借款加速 到期,重庆博建作为担保人应依约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及股权质押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 (即8040万元的49%部分:3939.60万元)及利息、原告主张 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不包含本次重庆天仁纠纷案)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 仲裁共有102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 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2,488.9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4.32%,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 的正当法律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 重庆天仁开发的五桂堂历史文化商业街区项目运营稳健有 序,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商场整体运营氛围 良好,各业态商户经营状况平稳。 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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