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9207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305,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50,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9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305,6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305,6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志豪、潘芷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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