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96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专字[2025]518Z0963号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豪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豪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豪美新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豪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豪美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豪美新材截至2025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96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胡乃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伟 2025年 11月 17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号文)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0年 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21.414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686.2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96.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989.3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5月 1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公开发行了 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83.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81,316.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月 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2,812.20万元,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8,513.6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年 7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豪美新材变更为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0253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豪美精密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2567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 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 (1)第一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3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公司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0年规划,由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门窗”)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60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科建门窗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科建门窗的产能将仅用于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产能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产能瓶颈问题逐步凸显。因此,公司将原“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21,967.08万元及其孳息 6.74万元用于“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产线以及 180台/套 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子公司豪美精密吸收合并其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堃工程”)。吸收合并完成后,豪美精密继续存续,天堃工程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天堃工程全部资产、债权、债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豪美精密、天堃工程变更为豪美精密,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3)第三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4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豪美新材,为满足子公司贝克洛营销及运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便利公司对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的管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子公司贝克洛为“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4)第四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销运营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部分,该项目总投资 8,962.57万元。一方面,随着系统门窗在国内渗透率的提升以及消费者对系统门窗认知的提升,为更快速覆盖国内主要区域,公司对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进行了调整,主要通过与各地经销商合作,由经销商来建设系统门窗展示店,公司则专注于产品开发、品牌宣传、供应链管理、后台服务等领域;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内信息系统各项技术快速发展,以 AI大模型、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更迭频繁,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规划的部分内容已无法匹配目前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因此,公司将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7,762.59万元及其孳息 24.64万元用于“汽产投资约 1.70亿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补足。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 1.20万吨防撞梁、0.90万吨门槛梁、0.80万吨电池托盘以及 0.10万吨其他车身结构件的加工能力,可以实现对华东市场快速响应与交付,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 8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3,811.13万元。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公司先期投资或偿还先期银行借款。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96.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年 6月 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与期限内。截至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 3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与期限内。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4,000.00万元。 3.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7,171.5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171.56万元。未使用金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82%,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变更,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