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鸿富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恒美国际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美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8%,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恒美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国际”)计划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34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4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恒美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恒美国际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0,100股,本次减持后,恒美国际持股数量由5,400,000股减少至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0227%)下降至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以上“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有效计算基数为90,000,000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39,500股进行计算,恒美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0.970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0.0336%、合计减持股份总数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39%; 3、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美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恒美国际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恒美国际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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