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威龙股份(603779):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结果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6:36:00 中财网
原标题: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1017万元及利息等,合计12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在法院主持
下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该案件会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
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酿酒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
行”)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
月24日签订了2019-092号(本金950万元)、2019-097号
(本金1950万元)、2019-107号(本金490万元)的《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

2021年9月28日,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2024年7月4日,信达资产与原告签订了
《债权转让合同》,将对龙口酿酒公司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给宋林(原告)。

因公司(被告)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故原告诉至法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
书》,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人山东龙口酿酒有
限公司在兴银烟借字2019-092号、兴银烟借字2019-097号、兴
银烟借字2019-10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不能清偿
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
等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未清偿部分)向原告宋林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本息合计为1200万元,该款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
前偿还100万元;2026年3月30日前偿还300万元;2026年
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2026年9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
2026年12月30日前偿还400万元;
2、若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
意一期款项,则原告宋林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未付款项申
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
数,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410元,保全费5000元,由
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于2026年12月30日前
支付给原告;
4、原告宋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与被告的纠纷一
次性解决,双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
行,该案件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
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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