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3011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瑞德智能 股票代码:3011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汪军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黄祖好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潘卫明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股份变动性质:限制性股票归属、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和潘卫明先生分别于2010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6日分别签署及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在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保证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至今,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各方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上述人员于2023年12月26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协议有效期满,经各方友好协商,到期后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人员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95.0015% 汪军先生持有佛山瑞翔 股权,佛山瑞翔持有瑞德智能股份,汪军 对佛山瑞翔具有控制权,且同时持有瑞德智能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潘卫明先生为汪军先生配偶的哥哥,且同时持有瑞德智能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综上,协议到期后,汪军先生、潘卫明先生及佛山瑞翔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汪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2025年6月26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类)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股情况发生变化。 (二)2023年12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黄祖好先生、潘卫明先生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已于2025年10月31日《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终止。协议到期终止,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与潘卫明先生、黄祖好先生分别于2010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905,400股,汪军先生控制的佛山瑞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700,000股,潘卫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34,000股,黄祖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23,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6,363,000股,占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101,952,000股)的比例为45.4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和潘卫明先生于2023年12月26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协议有效期满,经各方友好协商,到期后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人员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共 1,19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3年7月18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共87,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期间因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合计共增加1,281,000股。但股权激励考核期间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截至2025年5月30日,上述已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1,281,000股全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01,952,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与潘卫明先生、黄祖好先生、佛山瑞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和持股比例均维持不变;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847,145股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01,952,000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汪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955,400股,佛山瑞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700,000股,潘卫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34,000股,黄祖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37,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6,4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5381%。 3.《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经各方友好协商,到期后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潘卫明先生为汪军先生配偶的哥哥,佛山瑞翔为汪军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佛山瑞翔、潘卫明先生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需合并计算。黄祖好先生不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2022年4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祖好先生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军先生、黄祖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汪军先生以9.21元/股归属50,000股限制性股票,黄祖好先生以9.21元/股归属14,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三(签名): 汪军 潘卫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章): 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汪军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名): 黄祖好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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