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600981):公司子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破产重整概况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船舶”)就其与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船舶”)、南京华泰船业有限公司、熊成根、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事项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开元船舶胜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东泽船舶、南京华泰船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开元船舶13,649.11万元及相关利息,担保人熊成根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东泽船舶于2025年4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东泽船舶管理人。开元船舶根据法院判决向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 后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本息合计22,227.6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8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077),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2025年4月7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东泽船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东泽船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东泽船舶采用股权并购式重整。开元船舶所涉债权的清偿情况预估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385.82万元,预计全额清偿,在重整计划生效且东泽船舶股权变更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名下后15日内清偿;(二)普通债权20,841.86万元,预计清偿额4,000.45万元,在重整计划生效且东泽船舶股权变更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名下后15日内清偿;(三)普通债权中,预计还能从预留偿债资金3,000.00万元、2025年9月起东泽船舶租金收入、剥离资产处置以及应收账款清收款中获得部分清偿;(四)开元船舶已通过武汉海事法院向管理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担保人对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分配款。预计可获得部分清偿。 二、 进展情况 近日,开元船舶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113破37号之二),裁定内容如下: (一)批准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对上述债权计提减值准备273.03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对本次重组所涉及债权的清偿方案,后续具体实施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根据重整计划债权清偿方案中对于普通债权预计最低清偿比例计算,若重整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当期需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将至多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15.03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实际受偿金额及公司经审计后数据为准。公司将持续敦促管理人加强对预留偿债资金的管理、对东泽船舶的剥离资产的处置及对应收款项的清收,并继续向担保人追偿。 公司将持续跟进东泽船舶重整计划进展,积极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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