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张家界(000430):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9:35:59 中财网
原标题:ST张家界: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5-048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5年11月3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张旅集团公司”或“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湘08破申
1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8破4号之一《决定书》,张家
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1月4日停牌一天,并自2025年11月5
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张股”,证
券代码仍为“000430”,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3、公司被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八)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和
《决定书》,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
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
28日正式向张家界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张家界中院审查
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08
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8破4号之一《决定书》,
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重整管理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概述
2024年10月15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4日,申
请人张家界博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张旅集团公司进行重整。2025年10月28日,张旅集团公司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
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08
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主要内容如下:
张家界博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
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旅集团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裁定:理张家界博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旅集团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二、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
1.《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5)湘08
破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
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
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张家界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301号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余律师、区律师
联系电话:16670449081、166704492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及预重整程序取得的成效
预重整期间,公司在临时管理人的协助下积极开展并完成预重整
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债权申报和审查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及时组织开展了债权申报工作。

2.重整投资人招募与遴选工作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
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为顺利推进公司预
重整及重整工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共有45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3.审计、评估工作
预重整程序启动后,临时管理人协助公司通过遴选确定审计、评
估和财务顾问机构,对公司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四、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序衔接安排
管理人将持续履行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职责,推进重整程序中的各
项具体工作。为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预重整期间开展的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与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工作形成的工作成果,将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沿用。

五、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1.股票交易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于2025年11月4日停牌一天,并自2025年11月5日复牌交易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张股”,证券代码仍为
“000430”,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2.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拟向法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
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在法院批准公司的申请之前,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4.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模式
公司拟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请,由管理人进一
步报法院许可。后续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六、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仍存在因重整失败
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2024)湘08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
2.(2025)湘08破4号之一《决定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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