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688569):铁科轨道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1月3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李春东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总经理张远庆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在公司子公司的相应职务,辞职后,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春东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李春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 张远庆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技术保密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 张远庆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科研开发、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田德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江华南先生(简历附后)、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江华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田德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春东先生和张远庆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李春东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李春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张远庆先生辞任总经理后,董事会聘任田德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科研开发、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情况 (一) 离任的基本情况 1、张远庆先生具体情况 张远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北京铁路局助理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铁科院铁建所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管理相关工作,其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共21项,均为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非单一发明人,其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工作因履行职务产生的技术成果,有关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远庆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技术保密协议》的具体要求,双方对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双方同意,张远庆先生离职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其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远庆先生存在辞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等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远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远庆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研发队伍。截至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31名、126名、119名,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23.48%、23.08%、21.92%,公司研发人数保持稳定增长,占总人数比例保持稳定,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持续流失的风险。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综上,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会因此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10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任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李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德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德柱先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五、副董事长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江华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田德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1、审计委员会:季丰先生(主任委员)、江华南先生、李志强先生;2、提名委员会:陈建春先生(主任委员)、蔡德钩先生、李志强先生;3、战略委员会:李伟先生(主任委员)、田德柱先生、陈建春先生;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季丰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简历 江华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首钢总公司供应公司管理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首钢股份供应公司经营管理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25年8月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5年8月至今任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华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德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5年1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其中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党支部书记;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任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中国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处任职;2025年1月至今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德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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