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1日 17:41:05 中财网
原标题:佛燃能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人,代表股份1,079,818,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165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76,308,4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2.8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3,510,1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0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3,510,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0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3,199,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针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提案1、2、4、5、6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权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971,6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479,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弃权49,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1,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19%;反对479,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43%;弃权49,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7%。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59,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516,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4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0,3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16%;反对516,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6%;弃权4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天然气供用气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4,275,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371,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5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6,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87%;反对371,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21%;弃权5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192,7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37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55,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33%;反对37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9%;弃权55,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74,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478,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6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5,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619%;反对478,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76%;弃权6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993,784,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76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66,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5,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52%;反对2,76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54%;弃权66,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9,279,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477,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弃权61,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71,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56%;反对477,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31%;弃权61,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家杰律师、戴思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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