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太原重工(600169):太原重工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5〕3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1月4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太重。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A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2.证券代码仍为“600169”;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1月4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1月3日停牌1天,2025年11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所涉及项目2021年已完工,相关项目资产2024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将结合《事先告知书》内容,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4.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太原重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增持计划,将持续做好增持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51-6361155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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