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000692):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1日 17:00:21 中财网
原标题:惠天热电: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8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提案1.0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惠涌公司售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提案2.0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惠涌公司售热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运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15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项目人数代表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18185,285,71734.7737%
其中:现场出席1159,796,60829.9900%
网络投票11725,489,1094.7837%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1725,489,1094.7837%
其中:现场出席000.0000%
网络投票11725,489,1094.7837%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惠涌公司售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 (股)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有表决权股东25,489,10924,252,70995.14931,229,0004.82177,4000.0290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25,489,10924,252,70995.14931,229,0004.82177,4000.0290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159,796,608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25,489,109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2.表决通过了《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 (股)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有表决权股东25,489,10924,252,30995.14771,196,0004.692240,8000.1601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25,489,10924,252,30995.14771,196,0004.692240,8000.1601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159,796,608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25,489,109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3.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 量(股)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有表决权股东185,285,717184,058,91799.33791,186,0000.640140,8000.0220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25,489,10924,262,30995.18701,186,0004.653040,8000.1601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2/3。4.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 量(股)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数量(股)占A的比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有表决权股东185,285,717177,791,51795.95537,486,4004.04057,8000.0042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25,489,10917,994,90970.59847,486,40029.37107,8000.0306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天热电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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