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火炬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一月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公司会议室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1、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监票、计票。 四、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火炬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议案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www.sse.com.cn)披露,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议案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拟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该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非独立董事五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劲军先生、吴俊苗先生、张子山先生、陈立富先生、黄祥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作出通过选举的决议当日就任,任期三年(后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蔡劲军先生简历 蔡劲军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6月出生,EMBA,正高级工程师,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二届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荣获“2010年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福建省第十七届优秀企业家称号、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泉州紫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火炬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火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雷度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蔡劲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子,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俊苗先生为其妹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蔡劲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59,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1%。 吴俊苗先生简历 吴俊苗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EMBA。曾任泉州市恒康医疗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慧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战略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市恒康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慧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开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吴俊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及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子山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泉州工匠、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曾任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检测管理中心、检测试验中心、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本公司研发总监、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工程师。 张子山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子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 陈立富先生简历 陈立富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教授,博导,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系学士、硕士,英国Leeds大学博士,意大利Modena大学、法国ENSCI工业陶瓷研究院访问学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承担了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重点项目,负责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和面上课题、国家863科技计划、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等20多项省部级以上的基金课题以及工业课题。曾任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立富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黄祥贤先生简历 黄祥贤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材料组组长;现任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实验室主任,兼任国防科工局配套领域专业组成员、全国宇航技术标准化委员会航天材料与工艺分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航天复合材料及应用专委会委员。 黄祥贤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议案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拟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该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涛先生、吴金平先生、童锦治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作出通过选举的决议当日就任,任期三年(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林涛先生简历 林涛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1999年起在厦门大学会计系任教至今。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金平先生简历 吴金平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工作30多年,是电子元器件行业最资深的质量专家之一。1994年取得第一批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证书号00011),此后分别取得高级审核员、培训教师、验证审核员资格;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审核员的教师和考官;2016年12月取得第一批国家注册主任审核员资格(全国仅30人);作为标准的第二起草人组织编写了GJB546B-2011《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标准;作为标准的第一起草人组织编写了SJ30030-2018《宇航级和高可靠电连接器工艺控制要求》系列标准;作为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参与了GJB7400B-2020《合格制造厂认证用半导体集成电路通用规范》等标准的编制工作;作为主编完成了《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工作程序与要求》《认证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的制定;是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元器件专家组成员,质量工程专家组组长;国防科工局元器件专家组成员;广州市领军人才评审专家组成员;广东省工信厅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现退休返聘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童锦治女士简历 童锦治女士: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获得福建省哲学科学领军人才称号,荣获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童锦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