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9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个议案。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3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见证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五) 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六) 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2 1 (八) 推举 名股东代表和 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九)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表决结果。 (十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