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一号”)、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二号”)、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三号”)、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舰管理”)、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五号”)(以下合称“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在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华波先生控制的持股平台,蔡华波先生前期出具了《关于自愿承诺不参与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承诺,截至2026年8月6日,不参与员工持股平台所开展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动及计划,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华波先生,实际控制人蔡丽江女士前期承诺自2025年8月5日首发前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4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就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过程中出现的触及1%整数倍事宜进行了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31日,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员工持股平台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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