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杨恩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冠中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以及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恩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杨恩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恩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7,945,900股, 占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158,918,213股的4.9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杨恩光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76,77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8%,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50%。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杨恩光先生持股比例由6.00%被动稀释至5.8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持股比例由6.07%被动稀释至5.92%)。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冠中转债”累计转股15, 369,489股,公司总股本由143,548,724股增加至158,918,213股,杨恩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5.85%被动稀释至5.29%(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持股比例由5.92%被动稀释至5.34%)。 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4,700股,占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158,918,213股的0.29%。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恩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7,945,900股,占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158,918,213股的4.9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股东的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以及股东杨恩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杨恩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杨恩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杨恩光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冠中转债转/换股 业务情况汇总表》。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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