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至纯科技(60369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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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48: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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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至纯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
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
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启微”)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3,705.23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
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至微”)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485.3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25,649.7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7.4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启微、珠海至微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最1,000
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启微提供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3,705.23万元;本次公司为珠海至微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85.3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9.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等资产抵押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期间新增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授信担保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同类别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公司持股
比例 | 调整前担保额度
(万元) | 调整额度
(万元) | 调整后担保额度
(万元) |
| 公司 | 上海至纯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 | 100% | 20,000 | -5,800 | 14,200 |
| 公司 | 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 | 51% | 0 | 5,800 | 5,800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为在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同等类别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额度调剂,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启微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宋莹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MA1NNTXM48 |
| 成立时间 | 2017-03-30 |
| 注册地 | 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888号 |
| 注册资本 | 35,5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
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
| |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
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48,920.26 | 214,617.09 |
| | 负债总额 | 228,733.42 | 188,630.55 |
| | 资产净额 | 20,186.84 | 25,986.54 |
| | 营业收入 | 25,369.86 | 47,436.25 |
| | 净利润 | -5,799.70 | -10,264.82 |
(二)珠海至微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51% |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希松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E67YY21B | | |
| 成立时间 | 2024-12-12 | | |
| 注册地 | 珠海市高新区金瑞二路163号301房 | |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控
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
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037.20 | 0 |
| | 负债总额 | 1,117.02 | 0 |
| | 资产净额 | 920.18 | 0 |
| | 营业收入 | 0 | 0 |
| | 净利润 | -158.82 | 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是否有反担保:无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债务人: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25,649.7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4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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