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既强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55,131,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1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04人,代表股份89,039,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01%。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09人,代表股份444,171,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1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205人,代表股份89,17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17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79%;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8%;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0%;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4%;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4,17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79%;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8%;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0%;反对19,995,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4%;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4,17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80%;反对19,99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7%;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9,17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54%;反对19,99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30%;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回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3,63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反对5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8,631,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8%;反对5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39,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9%;反对18,33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4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26%;反对18,33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57%;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3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28%;反对18,33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4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24%;反对18,330,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5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6%;反对18,31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0%;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14%;反对18,31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6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9.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1.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3.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4.审议《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85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9%;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85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27%;反对18,31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5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智、丁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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