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1:39:14 中财网
原标题:紫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9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椿路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额度担保期间
1紫光股份苏州紫光数 码、紫光电子 商务戴尔(中国)有 限公司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保证协议签 署之后5年期 间产生的最后 一笔债务的最 终到期日后满 2年之日终止
2紫光股份紫光晓通富国商通融商 业保理有限责 任公司及上海 分公司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及所有罚 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 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差旅费、保管费、保险费、 审计费等)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自保证协议签 署之后5年期 间产生的最后 一笔债务的最 终到期日后满 5年之日终止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对思科(中国)有限公司和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向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截至目前各方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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