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9 9 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人,实际参会董事人,其中董事长周银妹、董事胡锦骊、董事薛国锋及独立董事胡军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财务负责人凌芝、总工程师李群力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2025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2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法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设立法国全资子公司。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锋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锋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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