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决议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晚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网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文字表述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飞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飞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决定将选举高飞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具体授权董事长发布股东会会议通知。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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