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601107):四川成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17:35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成渝:四川成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成渝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成渝高速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30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能交通公司”)签订《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智能交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提供所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收费软件与设备维护等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年。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智能交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批准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与智能交通公司签署<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协议>的议案》,与会10位非关联董事(董事李成勇先生及陈朝雄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没有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政年度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前次上限预 计金额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 与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关联人 向本集 团提供 联网收 费系统 路网运 行保障 服务智能交 通公司年度清分车 辆通行费的 4‰或不超过 3,500万元/ 年(以二者更 低者为准)2023年度:1,885.00万元 2024年度:1,940.00万元 2025年初至6月30日(未经 审计):927.41万元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 人本次预计 金额 (2026-20 28年度)占同 类业 务比 例(%)本年年 初至6月 30日与 关联人 累计已 发生的 交易金 额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占同类 业务比 例(%)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关联人向 本集团提 供联网收 费系统路 网运行保 障服务智能 交通 公司年度清分 车辆通行 费的4‰或 不超过 3,500万元 /年(以二 者更低者 为准)100927.41 万元1940.00 万元100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96907F。

3、住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综合楼三楼。

4、法定代表人:易术。

5、注册资本:人民币16,960.2万元。

6、成立日期:2000年5月17日。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公路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导航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投资”)持股(直接及间接)73.5%,为智能交通公司实际控制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智能交通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827,735,613.4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6,917,640.6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10,817,972.77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713,923.4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985,582.44元,资产负债率为82.66%。

2024年度总资产为人民币1,503,547,763.5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92,932,058.24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10,615,705.31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3,333,730.8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976,082.11元,资产负债率为80.5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蜀道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39.86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智能交通公司为蜀道投资的间接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已经与智能交通公司合作多年,以往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问题。目前,智能交通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协议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订约方本公司及智能交通公司
交易内容智能交通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1)车辆通行费的清分、结算工作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审核 本集团录入的费率、收费单元和门架基础信息,并生成、上报、 管理四川省路网收费单元、门架、路径等收费基础参数信息;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按照国家、省的收费政策统一开发和管理本 省ETC门架计费模块;负责完成与本集团相关的车辆通行费收费 数据的采集、传输、拆分、结算、统计工作,并准确、公正、 及时地对本集团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进行清分结算;负责清算资 金的及时划拨;负责按日、月、年向本集团提供清分结算报表。 (2)联网收费软件和收费数据管理维护工作 鉴于联网收费软件和收费数据涉及联网收费的公正性,是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本集团的联网收费软件和收费数据 统一委托智能交通公司进行管理维护,包括收费软件、数据库 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完成对本集团原始收费交易数据以及各 种结算数据和报表数据的管理和备份工作。备份介质统一专门 保管,并在异地保存复制备份。 (3)收费系统运行协调工作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协助完成涉及本集团的联网收费系统运 行协调工作。 (4)机电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监控及应急抢修工作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协助本集团完成对收费、通信、网络设 备运行情况的监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本集团进行抢修;负责 协调涉及本集团的机电系统设备故障维护抢修。负责对本集团 提供机电系统设备技术支持及维护抢修建议。 (5)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本集团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办法》对本路段收费系统网络安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智 能交通公司对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网络安全的相关软硬件部署 和安装调试工作的咨询服务,并提供防病毒软件、网络准入软 件、态势感知平台(二级管理平台)及相应态势感知探针以协 助本集团及时发现并排除网络安全隐患。
定价政策收费标准按照惯用商业条款及条件、相同或类似类型服务 的市价以及四川省内收费标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厘定。年度 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为当年清分车辆通行费的 4‰或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元/年(以二者较低者为准)。 智能交通公司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高速公路安全和服
 务质量的考评结果,执行高速公路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浮动管 理和车辆通行费延迟结算。
付款方式协议期限内,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不含成 都市川A(G)车辆统缴通行费部分)采用实时结算方式,即从 2026年1月1日起,双方同意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在当日结算通 行费时实时收取,次月末终了时(即每个自然月最后一日)智 能交通公司向本集团出具当月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发票;成都 市川A(G)车辆统缴通行费部分的相关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 由智能交通公司按照本集团“年度统缴通行费”分解所得金额 实行浮动管理收取服务费,每年初一次性在智能交通公司清分 至本集团的ETC结算通行费中收取上年度统缴服务费,智能交通 公司向本集团出具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发票。 若服务期内,全省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费率统一发生调整, 智能交通公司有权按上级主管部门或全网统一确定的收费费 率、收费方式、调整时间等对路网运行保障服务费进行统一调 整;如本集团在协议有效期内开通及/或收购新的高速公路,双 方视具体情况对服务范围及费用等进行协商调整。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须遵守上交所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中包 括但不限于就本协议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报、作出公告及取得成渝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如适用) 等。
预计交易 金额考虑交易各方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 协议项下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本集团所辖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并合理清分,本公司与智能交通公司签订《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协议》,由智能交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向本集团所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收费软件与设备维护等服务。

一直以来,本公司与智能交通公司按照大致相同的条款进行相关业务往来,收费标准参照惯用商业条款及条件、相同或类似类型服务的市价以及四川省内收费标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厘定。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本公司认为,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1、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路网运行保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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