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601601):中国太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5-06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 对本公司的影响:该等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就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关联董事路巧玲、周东辉、JohnRobertDACEY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0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结合市场实际在监管规则下对关联交易进行主动管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日常关联交易范围 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 2、日常关联交易预估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述预估中,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后均未达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421.9409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7层、17层、25层(实际楼层6层、14层、21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849,664.5292万元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3、SwissReinsuranceCompanyLtd 企业类型:注册在瑞士的财产保险公司 首席执行官:ChristianMumenthaler 注册地址:60MythenquaiZurichSwitzerland8002 注册资本:瑞士法郎34,405,256.50 成立日期:1863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再保险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25年交易的执行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二)项内容。该等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进行,未发现履约异常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实现业务规模正常增长,本公司结合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及再保险业务实际需要,参照历史交易的情况,预估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为: 1、资金运用业务:包括与关联人进行债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银行存款(含存单)、交易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金融产品)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的资金运用业务。 2、销售金融产品业务:包括销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或以关联人资产为基础资产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金融产品。 3、再保险业务:为本公司各保险类控股子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关联人的经营行为。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预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交易价格,并参考具体合同签署或交易执行时的市场价格,按正常商业条款以及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的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资金运用业务、再保险业务是保险机构的日常业务,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是本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在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该等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与再保险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销售金融产品及再保险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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