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0,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国内小程序游戏市场规模发展迅猛,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大力拓展相关业务,部分产品的市场表现和流水超出年初预期,促使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渠道服务交易金额同步提升。基于业务实际发展的情况,公司现拟增加与关联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就该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增加预计。关联董事李纳川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金额不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与关联方就提供/销售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增加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25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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