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长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电长城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电长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JAYD2X 3、成立日期:2020-07-28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201室 6、法定代表人:李璇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电长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电长城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七、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八、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审议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基于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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