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000590):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2:28:35 中财网
原标题:启迪药业: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医药”、“乙方”)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公司拟将注册号第596372号、第8370336号、第44409822号、第9819031号“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在23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合同授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江琎先生、周延奇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6,703.598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3293486436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497号1栋高层仓库101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8月31日,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391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9.6083%。

(二)恒昌医药控制的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1湖南状元制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江右制药(常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3恒昌(广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赛乐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乐仙”)同为湖南赛乐仙(系公司控股股东)和恒昌医药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恒昌医药作为上海赛乐仙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如下:

序 号注册号注册图样授权商品/服务项目商标专用权期限
1596372 中药成药。2022年05月30日至 2032年05月29日
28370336 药酒;血液制品;生化药 品。2023年04月14日至
    2033年04月13日
344409822 消毒剂;空气净化制剂; 消毒纸巾。2021年02月07日至 2031年02月06日
49819031 中药成药;针剂;原料药; 药酒;血液制品;水剂; 生化药品;片剂;膏剂。2023 03 21 年 月 日 至2033年03月20日
上述“古汉”注册商标有偿授权给恒昌医药仅可在双方约定的23个中药成药产品(《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已约定)上使用授权商标。合同期内,授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商标使用许可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授权商标信息
甲方合法拥有的授权商标详细信息参见前述表格。

2、授权许可方式及范围
(1)授权许可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授权为普通许可,即甲方在授予乙方许可权的同时,有权自行使用该授权商标,且可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正常使用)。

(2)授权使用范围:
商品/服务范围:乙方仅可在双方约定的23个中药成药产品上使用授权商标。

合同期内,授权商品如需增减或变更,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署授权商品清单;
地域范围:乙方使用授权商标的地域限于中国大陆;
期限范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若未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及相关标识。

3、转授权权利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转授权权利,即乙方可将授权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以下简称“次被许可方”)使用。

(2)乙方不得将转授权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授权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次被许可方的转授权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需督促次被许可方立即停止使用授权商标。

4、商标使用规范及质量控制
(1)乙方及次被许可方使用授权商标时,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样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或其他显著特征;不得将授权商标与其他商标、标识组合使用(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保证使用授权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及次被许可方的商品/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若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30日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按阶梯式收费。乙方以及关联公司合计采购使用授权商标“古汉”的授权商品年度采购金额5,000万元(含)以内按照3%收费,年度采购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2%收费,年度采购金额超出1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费。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转授权权利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
()支付方式:按协议半年度为一次商标许可费结算周期(即第一次结算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以此类推),甲乙双方在结算周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对账,甲乙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次月支付商标许可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古汉”品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被评为“中华老字号”,“古汉”商标在医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恒昌医药作为国内医药流通领域的优秀企业,与优质的中小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了深入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覆盖全国市场的营销网络。

本次恒昌医药获得“古汉”商标使用许可,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古汉”品牌在医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提高“古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有偿授权使用“古汉”商标,可以获得相应收益,增强盈利能力。

同时,也为双方后续的业务协同奠定良好基础,助力公司打开全国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恒昌医药之间尚无此类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公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商标普通许可及转授权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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