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2:27:45 中财网
原标题:佛塑科技:佛塑科技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7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膜项目),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

为进一步加强超薄电容器薄膜新产品开发能力,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与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广新研究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关联委员唐强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302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高上
注册资本:46,681.51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股权结构:广新集团持有广新研究院100.00%股权;广新研究院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主要业务:广新研究院是广新集团下属企业,主要聚焦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疗等重点领域,承担创新驱动、产业研究、孵化培育、投资管理四项基本功能。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新研究院资产总额45,058.61万元,净资产44,529.73万元;2024年1-12月广新研究院实现营业收入61.79万元,净利润-1,449.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广新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00货币60%
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000货币40%
合计7,500/100%
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项目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4.项目公司拟参与电容膜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司设立后,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合资合同由公司与广新研究院根据本次投资需要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共同投资建立项目公司,借助广新研究院研发平台和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电容膜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能力,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本次投资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七、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45.1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名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全部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目的、必要性、公允性及对公司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讨论,认为: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电容膜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能力,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本次投资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
电容膜项目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等因素影响,也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不确定性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投资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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