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 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15:45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广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 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将“股东 大会”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的监事自动解任。监事解任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内容系公司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率的合理举措,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 一年。2025年年度审计业务费用120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 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与戴天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内预计将与关联法人戴天 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天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事项为:延华智能接受戴天科技委托,成为其授权经销商,代理戴天科技产品的销售或项目使用,因此公司需向戴天科技采购相关产品,该部分采购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 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与戴天智能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