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盈峰环境(000967):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不超过280,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签署担保协议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1、具体授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0,132.82万元,利润总额4,322.02万元,净利润3,950.55万元。(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1,6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1,600.00万元。该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相应额度反担保协议,其余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2,722.50万元(含当年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6,95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255,772.5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买方信贷业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3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的56.66%。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等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累计为人民币590,562.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金额为470,642.40万元(不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6%。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