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23:26:19 中财网
原标题:山西焦煤: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983证券简称:山西焦煤公告编号:2025-045
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
托人”)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华通”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西山华通由本公司和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路
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6,851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5,745万元,占总投资的97%;华通路桥出资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西山华
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9,600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3.0%,手续
费按0.01%(人民币1.96万元)由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比80%,本公司占比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
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王强、胡文强、樊大宏、王慧玲、焦宇强、
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4、此项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焦煤集团持有本公司
3,252,317,2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2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441.25亿元,负债合计
386.75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13.03亿元,利润总额8.7亿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848.45亿元,负债合计
489.95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28亿元,利润总额5.35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图: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给予西山华通委托贷款人民币
19,600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3.0%,手续费按0.01%(人民
币1.96万元)由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一亿九千六百万元(小写:19,600万元)。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3.0%。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期限为3年,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

委托贷款费用:财务公司收取0.01%手续费。

担保情况:西山华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以
其自有资产作为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山华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总出资的97%。通过本
次交易,可以解决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465.31
亿元;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58.66亿元,占财
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12.61%,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为19,6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1.96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
议;
3、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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