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601225):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7:30:38 中财网
原标题:陕西煤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5-03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福堂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执行依据关联交易类别2025年度预计 金额(万元)2025年 1-9月实 际发生金额(万 元,未经审计)预计金额与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产品及服 务互供协 议》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或 其下属相关关联企业 采购原料、材料和设 备、接受工程劳务和 综合服务4,773,3802,620,483.66——
 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或 其下属相关关联企业 销售材料和设备、提 供工程劳务和综合服 务287,000210,690.33——
 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或 其下属相关关联企业 租赁房屋和土地7,0302,662.92——
 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或 其下属相关关联企业 提供租赁房屋和土地2,660208.11——
《煤炭销售 协议》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或 其下属相关关联企业 销售煤炭产品2,088,0001,265,545.87——
《金融服务 协议》本公司在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存放存款每日余额(含应 计利息)上限为 1,000,000902,976.12——
 本公司接受财务公司 的贷款每日余额(含应 计利息)上限为 500,00025,000——
 票据池服务入池的应收票据 日余额上限为 500,0000——
 票据池服务开出的应付票据 日余额上限为 500,0000——
 本公司接受财务公司 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8,0000——
2026
(二)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 交易 协议 名称关联交易类别2026年预 计金额(万 元)占同 类业 务比 例2025年1-9月累 计已发生的交易 金额(万元,未经 审计)占同类 业务比 例2026年预计金额 与 2025年 1-9月 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产 品及 服务 互供 协议》本公司向陕煤 集团或其下属 相关关联企业 采购原料、材料 和设备、接受工 程劳务和综合 服务4,555,29030%2,620,483.6625%——
 本公司向陕煤 集团或其下属 相关关联企业 销售材料和设 备、提供工程劳 务和综合服务318,91030%210,690.3326%——
 本公司向陕煤 集团或其下属 相关关联企业 租赁房屋和土 地9,02026%2,662.9218%——
 本公司向陕煤 集团或其下属 相关关联企业 提供租赁房屋 和土地2,81017%208.112%——
《煤 炭销 售协 议》本公司向陕煤 集团或其下属 相关关联企业 销售煤炭产品2,004,07520%1,265,545.8714%——
《金 融服 务框 架协 议》本公司在陕西 煤业化工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存放每日余额 (含应计 利息)上 限为 1,000,000——902,976.12————
 存款     
 本公司接受财 务公司的贷款每日余额 (含应计 利息)上 限为 500,000——25,000————
 票据池服务入池的应 收票据日 余额上限 为 500,000——0————
 票据池服务开出的应 付票据日 余额上限 为 500,000——0————
 本公司接受财 务公司提供的 其他金融服务8,0002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3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琪,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573,664.01万元,净资产为25,901,144.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6,033,253.98万元,净利润为2,001,989.05万元。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雪君,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368,972.17万元,净资产为456,217.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7,977.42万元,净利润为30,380.51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

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
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
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煤炭销售协议》
(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3)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
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
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
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
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
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
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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