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920402):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张建五先生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的说明与承诺》如下: “一、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参考当时发 行人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建五先生上述所作的承诺一致, 其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2、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 项及重大风险。 4、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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