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50ETF南方 (159126):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港股通50ETF南方 :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 基金概览...........................................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7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8 六、 基金合同摘要......................................15 七、 基金财务状况......................................17 八、 基金投资组合......................................19 九、 重大事件揭示......................................23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24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25 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26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27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28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25年 10月 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上公告的《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南方中证港股通50ETF;场内简称:港股通50ETF南方 3、基金代码:159126 4、基金份额总额:256,616,546.00份(截至2025年10月27日) 5、基金份额净值:0.9998元(截至2025年10月27日)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56,616,546.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1月3日 9、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2、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次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25〕2039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本次发售开通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5、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6、发售期限:3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发售代理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已经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如有新增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验资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结束。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募集金额总额为256,616,546.00元人民币(含利息结转),有效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10,546.00元人民币,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10,546.00元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4,48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募集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56,616,546.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0月22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0月22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56,616,546.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1136号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1月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上市交易份额简称:港股通50ETF南方 5、交易代码:159126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56,616,546.00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5年10月27日,本基金持有人户数为4,466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57,460.04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5年10月27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55,158,476.00份,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99.43%。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458,070.00份,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0.57%。 (三)截至2025年10月27日,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易 3、总裁:杨小松 4、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5、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9、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以股东、基金持有人、委托人以及相关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构建了一整套赖以指导和控制公司运作的组织运营架构。在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管理之下,公司搭建了包括零售群、机构群以及投研部门、市场部门、后台运营部门等为主要结构的矩阵式组织运营架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交易等相关工作,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11、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我公司共有员工1084人,博士31人、硕士899人、本科148人、其他6人。 12、信息披露负责人:鲍文革 咨询电话:400-889-8899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公司主要股东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 南方基金总部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成都、合肥六地设有分公司,在深圳和香港设有子公司——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和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南方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累计盈利和分红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涵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QDII型、FOF型等。经过27年的发展,南方基金已成为产品种类丰富、业务领域全面、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前列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1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张其思先生,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美国CharlesRiverDevelopment、CitizensFinancialGroup,历任固定收益部分析员、资本管理部量化分析师。2017年4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数量化投资部研究员、指数投资部研究员、国际业务部研究员。2020年6月2日至2021年3月26日,任南方原油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3月26日至今,任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QDII-LOF)、南方原油(QDII-FOF-LOF)基金经理;2022年11月29日至今,任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4年5月21日至今,任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5年3月7日至今,任南方标普500ETF(QDII)基金经理;2025年4月11日至今,任南方顶峰TOPIXETF(QDII)、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ETF(QDII)、南方中证香港科技ETF(QDII)基金经理;2025年4月18日至今,任南方基金南方东英富年6月6日至今,任南方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5年9月12日至今,任南方国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基金经理。 王鑫先生,北京大学理学与经济学学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8年5月加入南方基金,先后任职于战略与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部;2022年6月加入国际业务部,任研究员;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4月11日,任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QDII)基金经理助理;2025年4月11日至今,任南方标普500ETF(QDII)、南方顶峰TOPIXETF(QDII)、南方中证香港科技ETF(QDII)基金经理;2025年4月18日至今,任南方基金南方东英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QDII)、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9人,平均年龄38岁,99%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5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81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二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10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风险管理的实操过程中根据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COSO准则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五个方面构建起了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将建立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视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自始至终将风险管理置于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从2005年至今,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十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内部控制目标 1)资产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促进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3)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资产安全; 4)提高资产托管经营效率和效果; 5)业务记录、会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资产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机构、部门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重点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进行动态调整,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5)审慎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6)成本效益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纳入全行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 1)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全行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根据行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托管业务条线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点,制定标准统一的业务制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合理保证托管业务流程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组织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控制措施。 2)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指导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在全行开展相关业务监督检查,将托管业务检查项目整合到全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中,将全行托管业务纳入内控评价体系。 3)总行内部审计局负责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审计与评价工作。 4)一级(直属)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及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4)内部控制措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资产托管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营运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在环境、制度、流程、岗位职责、人员、授权、创新、合同、印章、服务质量、收费、反洗钱、防止利益冲突、业务连续性、考核、信息系统等全方面执行内部控制措施。 (5)风险控制 资产托管业务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职责,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的管理思路,主动将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管住人、管住钱、管好防线、管好底线”为管理重点,搭建适应资产托管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推进托管业务体制机制与完善集约化营运改革、建立资产托管风险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资产托管业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托管业务队伍建设、科技赋能、建立健全应急灾备体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次生风险。 (6)业务连续性保障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完善的资产托管业务连续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具备行之有效的灾备恢复方案、充足的移动办公设备、同城异城相结合的备份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人员、科学清晰的AB岗位设置及定期演练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对托管业务连续性营运影响程度的评估,适时选择或依次启动“原场所现场+居家”、“部分同城异地+居家”、“部分异城异地+居家”、“异地全部切换”四种方案,由“总部+总行级营运中心+托管分部+境外营运机构”形成全球、全天候营运网络,向客户提供连续性服务,确保托管产品日常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成磊 六、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或佣金比例收取。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10月27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止到2025年10月27日,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8.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