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立智能(301368):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9:40:55 中财网

原标题:丰立智能: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丰立智能 股票代码:301368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是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含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王友利、黄伟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丰立传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36,03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新能源汽车精密动力齿轮智能制造项目32,400.2527,000.00
2新一代精密传动制造项目25,756.1822,000.00
3精密传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51.604,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86,208.0373,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承诺,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主要风险: (一)盈利水平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489.90万元、2,409.07万元、1,679.53万元及 322.44万元,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30.28%。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但受业务拓展所带来的阶段性成本费用上升及毛利率下滑、募投项目新增资产转固等综合因素影响,盈利水平存在一定下降。若公司未来不能显著提升销售规模及毛利率水平,或者公司人工成本及费用等持续增加而未实现预期的收益,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盈利水平持续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经过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规划,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前景。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展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宏观经济导致行业下行,则公司可能出现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不及预期、或该等项目的新增产能无法有效消化的风险。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前募项目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密机械件扩产项目、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及改造项目(齿轮箱升级及改造项目)已于 2024年 12月完工,截至报告期末,运行仍未满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尚不能以项目运行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实现效益对比预计效益来评价前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前募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齿轮制造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若前募项目达产后,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发生波动等不利因素导致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前募项目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国际贸易争端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推动中高端制造业回流,各国贸易摩擦加剧。

2025年以来,美国陆续对多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报告期内,公司对美直接出口占比较低,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未来进一步实施限制进口等贸易保护政策,导致公司与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条件恶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前募相关产品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些年,发行人紧握博世集团、史丹利百得、牧田、工机控股等电动工具行业国际龙头生产工厂向中国转移的契机,凭借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承接了大型客户对电动工具齿轮的采购需求。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多样化需求及拓展业务规模,发行人开发出包括精密减速器(谐波减速器)及零部件、新能源动力传动等产品,但相关产品尚未形成大规模生产和销售,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未来如发行人不能顺利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规模效应及毛利率水平,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68%、17.10%、14.90%及 13.85%,总体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且外销比例较高,产品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汇率波动等均会对毛利率产生影响。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技术创新优势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发行人将面临毛利率出现持续下降的风险。

(七)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0,174.00万元、12,378.58万元、15,374.89万元及 17,233.5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352.86万元、444.74万元、745.70万元和 790.16万元。发行人的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采用根据订单及需求预测进行生产的生产模式及“以产定购”的采购模材料单批次采购成本,加快订单反应速度等,发行人存在部分存货的备货量暂高于需求的情形,从而导致该部分存货的库龄较长,跌价风险相对较高。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发行人的存货管理能力未能及时跟进,发行人的存货跌价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5
目 录............................................................................................................................ 8
释 义.......................................................................................................................... 11
一、一般释义 ...................................................................................................... 11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7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38 七、发行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情况 ................ 40 八、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41 九、同业竞争情况 .............................................................................................. 4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4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0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61
五、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 74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75 七、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77
八、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77 九、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 ...................... 78 十、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规定 .................................................................................................................. 8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8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83 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84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84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5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9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1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1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94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0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2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03
六、董事会声明 ................................................................................................ 104
附 录........................................................................................................................ 108
附录一:商标情况 ............................................................................................ 108
附录二:专利情况 ............................................................................................ 110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丰立智能、发行人、 公司、本公司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A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发行方案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定价基准日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董事会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发行人设置监 事会,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等职权;2025年8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取消监事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2025年8月21 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成为发行人的权力机构
监事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发行人设置监 事,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025年8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取消监事职位
《公司章程》《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丰立机电浙江丰立机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控股股东/丰立传动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丰立电控台州市黄岩丰立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系丰立传动曾用名
国禹君安上海国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国禹君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永诚誉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诚誉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红投资台州市黄岩丰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众投资台州市黄岩丰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亿投资台州市黄岩丰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盈投资台州市黄岩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创投台州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韵生物台州市丰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丰诗贸易台州市丰诗贸易有限公司
丰熙机器人台州市丰熙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博世集团博世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德国
工机控股工机控股株式会社及其关联方,总部位于日本
锐研汽保苏州锐研汽保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牧田牧田株式会社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日本
史丹利百得史丹利百得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美国
创科实业(TTI)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启洋电机启洋电机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韩国
星动纪元北京星动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格里森(Gleason)格里森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美国
弗兰德(Flender)弗兰德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德国
Sew-传动设备公司Süddeutschen Elekromotoren-Werke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部位于 德国
伦茨(Lenze)伦茨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德国
住友(Sumitomo)住友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日本
邦飞利(Bonfiglioli)邦飞利集团及其集团成员,总部位于意大利
哈默纳科Harmonic Drive Systems Inc,总部位于日本
《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丰立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报告期、三年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册 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齿轮齿轮是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
钢齿轮使用钢材加工制造而成的齿轮
锥齿轮分度曲面为圆锥面的齿轮,又称为伞齿轮
圆柱齿轮齿形为圆柱状的齿轮产品,按照形状又可分为轴类和盘类
齿轮箱可将电动机的转速转换到所需转数,并能改变转矩的动力传动 功能部件。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小型精密减速器等产品
精密机械件棘轮扳手头、输出轴、气缸套等精密机械零件
粉末冶金制取金属粉末或用金属粉末(或金属粉末与非金属粉末的混合 物)作为原料,经过成形、烧结制成制品的工艺技术
气动工具利用空气压缩机提供的压缩空气的能量为动力来源而工作的 装置
减速器多个齿轮组成的传动零部件,利用齿轮的啮合改变系统输出的 转速、扭矩及承载能力
谐波减速器由谐波发生器、刚轮、柔轮三个主要部件组成的精密减速器, 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输出转矩大等特点
行星减速器主要由行星轮、太阳轮、内齿圈三部分组成的减速传动装置
模数齿轮齿形大小的参数,是齿距与圆周率π的比值,单位为毫米
小模数齿轮国家标准定义模数小于1mm的齿轮为小模数齿轮。实际执行 中,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行业内通 常将模数小于等于2.5mm的齿轮定义为小模数齿轮。为方便对 协会统计范围内有关行业数据比较分析,本招股说明书统一将 模数小于等于2.5mm的齿轮称为小模数齿轮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FOR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友利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立智能
股票代码301368
上市时间2022年 12月 15日
总股本12,010.00万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 9号
邮政编码318025
电话号码0576-84875999
传真号码0576-84875999
公司网址www.cn-for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 减、变速箱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高速精密齿轮传动 装置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 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模具 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三丰路 1号)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44,404,20036.97%
2台州市黄岩丰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62,9503.47%
3上海君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君玤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17,3202.3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黄文芹2,529,0902.11%
5王冬君2,088,9901.74%
6台州市黄岩丰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5,0601.71%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1,969,9001.64%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06,5371.34%
9台州市黄岩丰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5600.76%
10黄伟红900,0000.75%
合计63,450,607.0052.8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丰立传动直接持有公司 36.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29日
注册资本2,68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 经营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十里铺村 38号
法定代表人王友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友利和黄伟红系夫妻关系,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王友利、黄伟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 0.63%、0.75%的股份,并通过丰立传动间接控制发行人 36.97%的股份;王友利通过担任丰众投资和丰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发行人 3.47%和 0.76%的股份。综上,王友利、黄伟红夫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42.58%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依据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小模数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子行业“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大类“制造业”之子类“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实施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其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协会是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与电驱动分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定产业政策与产业规划;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等工作。

工信部主要负责加强和改善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工业和通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等。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与电驱动分会主要职责包括: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修订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制、修订分会标准,促进行业发展;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产品和新技术鉴定及推广等工作。

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自主组织经营管理,行业运作充分市场化。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具体如下:

序号时间发文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内容
12024年 1月工信部等七 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 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到 2025年,未来产业 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安全治理等 全面发展,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到 2027 年,未来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 重点任务:全面布局未来产业、加 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打造标志性 产品、壮大产业主体、丰富应用场 景、优化产业支撑体系六方面。
22023年 10月国家发展改 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机械部分包括“工业 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智能制造 部分包括“机器人用高精密减速 器”、“智能一体化关节等关键零 部件”
32023年 10月工信部《人形机器人创新发 展指导意见》发展目标:到 2025年,人形机器 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 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 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 给。到 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 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 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 到世界先进水平。
42023年 8月工信部等七 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 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3—2024年)的 通知》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稳定燃 油汽车消费,推动汽车出口提质增 效,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 手车消费,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水 平,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和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52021年 12月工信部等八 部门《“十四五”智能制 造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自主供给,壮大 产业体系新优势:大力发展智能制 造装备,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 零部件和装置。推动先进工艺、信 息技术与制造装备深度融合,通过 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带动通用、专 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 升级。其中新型智能制造装备包括 智能工作母机、协作机器人、自适 应机器人等新型装备。
62021年 12月工信部等十 五部门《“十四五”机器人 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到 2025年,我国成为 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 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一
序号时间发文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内容
    机器人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取 得突破,整机综合指标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可靠性 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72021年 3月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 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 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 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 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 础等瓶颈短板。推动中小企业提升 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82021年 3月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等十 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优化制造业 供给质量;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 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增强制造业 发展活力;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 应用。
上述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地位,一系列政策发布和落实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齿轮及减速器行业的特点
(1)齿轮及减速器的简介
齿轮是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齿轮通过与其他齿状,利用齿轮啮合原理,将原动机的转速转换到所需要的转速,并得到相应扭矩。按照生产工艺,齿轮可以分为切削加工齿轮、精密锻造齿轮和粉末冶金齿轮。

按照产品用途,齿轮可以细分为车辆齿轮、工业齿轮。按照外形分类,齿轮可分为锥齿轮、圆柱齿轮、非圆齿轮、齿条、蜗杆蜗轮等。此外,按照模数,齿轮又可分为小模数、中模数和大模数齿轮。

在机械传动领域,减速器是连接动力源和执行机构之间的中间装置,广泛应用于低转速大扭矩的传动设备。其主要工作原理为通过机械传动装置实现对原动机的减速增扭,即通过齿数少的输入轴上齿轮啮合输出轴上的大齿轮,将原动机高速运转的动力降低转速、增大输出扭矩。减速器可根据多种方式进行分类。按照控制精度,减速器可分为一般传动减速器和精密减速器。一般传动减速器控制精度低,可满足通用机械设备基本的动力传动需求;精密减速器精度高、使用寿命长、回程间隙小、可靠性高,适用于精密控制需求高的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等高端制造领域。

(2)我国齿轮及减速器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我国齿轮行业市场规模高达 3,460亿元。2019-2023年,我国齿轮行业市场规模 CAGR为 5.4%。考虑到齿轮行业本身具有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特点。整个齿轮行业,已从高速发展期过渡到平稳发展期,但在科技进步和全球一体化浪潮的背景下,部分新兴应用领域或部分区域可能存在替代性机遇,使具有特色产品的企业享受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的增长机遇。

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减速器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减速器市场前景及融资战略咨询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减速器行业市场规模约 1,448亿元,较上年增长 4.4%。分析师预测,2025年中国减速器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1,510亿元。

2、齿轮及减速器行业的发展趋势
(1)市场向定制化方向发展
随着专业化分工和精益化生产模式的推广,为了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电动工具、汽车、家电等工艺复杂的制造业逐渐剥离非核心零部件业务,由传统的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向以产品设计、核心零部件制造、成品组装和品牌推广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逐步降低了非核心零部件的自制率,提高了向外部专业化制造企业采购非核心零部件的比率。

为保证供应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品质稳定和交货及时,终端厂商在筛选零部件的生产商合作时,一般会经过严格的审核或第三方认证,以保障终端产品的竞争力。在此背景下,终端厂商与零部件企业之间日益形成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零部件行业也逐渐形成了根据终端厂商需求向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发展。

(2)技术层面发展趋势
齿轮及减速器行业属于跨学科、多种专业综合应用的行业,涉及机、电、材料、化学、信息和控制等多学科领域,行业向着小型化、高精度、高可靠性的方向发展,并同时兼顾节能环保及柔性化生产的需求。

1)小型化、高精度、高可靠性
齿轮及减速器的设计与制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机械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型升级,要求工业整体技术不断进步与发展。下游整机的集成性、经济性等要求,相应地使得齿轮及减速器产品发展更加趋于小型化、轻量化。而整机的性能、寿命、能耗、噪声等更高的要求,则对齿轮及减速器精度、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大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刀具/模具的设计以及精密加工能力和足够的先进的智能化设备投入,将为应对上述趋势提供有力保障。

2)提升节能环保能力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绿色制造产业政策的实施,齿轮及减速器企业转型升级极为重要。在此过程中,产品品质优良、环保设施配套良好的优质企业将取得优势,落后的齿轮及减速器制造企业将面临淘汰。2013年 12月,工信部颁布了《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国内装备制造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优质、高效、节能、节材的先进基础制造工艺和自动化、数字化装备的普及程度不高,能源消耗、材料利用率及污染排放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同时,《规划》对机械基础件的锻造、铸造、热处理制造工艺也提出了节能降耗的减排目标。重点发展 6类先进、绿色制造工艺,降低能源、材料消耗、改善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包括切削加工、铸造工艺、锻压工艺、热处理工艺等。

3)提升柔性化、智能化生产能力
齿轮及减速器行业作为制造业中基础性行业,未来竞争日趋激烈。下游领域众多且趋向定制化的特性对产品制造的多样性和效率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弹性生产体系对行业内企业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在同一条生产线上通过设备调整来完成不同品种的批量生产任务。既满足多品种的多样化要求,又使设备流水线的停工时间达到最小,实现柔性化生产,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的新型生产方式。其目的在于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降低维护成本,创造新的价值。

2021年,工信部等八部门颁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自主供给,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推动先进工艺、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深度融合,通过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带动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

其中新型智能制造装备包括智能工作母机、协作机器人、自适应机器人等新型装备。夯实基础支撑,构筑智能制造新保障:瞄准智能制造发展趋势,健全完善计量、标准、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等发展基础,着力构建完备可靠、先进适用、安全自主的支撑体系。长远来看,齿轮及减速器行业发展将会淘汰更多落后产能,优势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推动齿轮及减速器制造行业整体向高端智能制造方向转型。

3、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发展概况
(1)电动工具行业
2024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的数据,2024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达到 285.2亿美元,并且预计到 2032年将增长至 402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 4.4%。一些地区的电动工具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产业集群。例如金华市电动工具产业起步早、发展快,已形成从零部件到整机再到集成应用的全产业链,拥有 200余种整机产品、2,000余种零配件,产业链本地配套率达 70%以上,总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启东市作为电动工具产业的特色支柱型产业地区,全市共有电动工具企业 900多家,年产值超 300亿元,产品销售占全国市场总量的 60%以上。

从市场份额看,创科实业、史丹利百得、博世集团、牧田、工机控股等大型跨国企业仍占据高端市场的主要份额。公司与史丹利百得、博世集团、牧田、创科实业、工机控股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中高端电动工具市场具有明显优势,在电动工具用齿轮领域内同样排行全国前列。

(2)智能家居行业
2024年整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4年智能家居的市场规模达到了 7,848亿元,对比 2023年有 10%的提升。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预计到 2029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 1.09万亿元。一些传统成熟的智能家居品类,如智能锁、智能晾衣机、智能窗帘等市场持续增长。例如,2023年国内家用智能锁市场规模为 282.9亿元,2024年预计达到 328.1亿元;2023年智能晾衣机市场规模为125亿元,2024年预计达到 150亿元;2023年智能窗帘市场规模为 133.5亿元,2024年预计达到 137.6亿元。一些新兴品类快速崛起,如智能厨房、智能娱乐等品类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渗透率有较大提升空间。宠物类智能产品也发展迅速,比如宠物定位器、宠物智能喂食、饮水器具等受到市场关注。公司参与构成物联网“控制+电机+减速器”的末端执行器,主要为智能家居行业提供精密减速器及零配件产品并被广泛运用于智能门锁、自动窗帘、升降床等智能家居设备的传统系统。该领域业务将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板块。

(3)新能源汽车行业
2024年中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销均首次突破 1,000万辆大关。中汽协预测该年我国汽车总销量有望达 3,1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300万辆。中新能源汽车产业从 2009年起步,到 2024年产销量突破千万辆大关,发展迅速。

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加快提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渗透率已连续 5个月超过 50%。公司新能源动力事业部 2023年主要以设备投资为主,2024年主要以开发客户产品为主,2024年第四季度新增的业务开始显现。公司在海外采购的用于新能源动力传动产品的生产的核心设备也已逐步到位,并形成产线实现小批量生产,2024年在马来西亚投资新建的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项目也在稳健推进中,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取得一定进展,为未来营收打开空间。(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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