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西长运(600561):江西长运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长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荣公交”)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人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萍乡长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昌荣公交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昌荣公交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公司通过萍乡长运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2,0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3%;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34.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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