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688256):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1:00:41 中财网

原标题:寒武纪: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688256 股票简称:寒武纪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334,946股
2、发行价格:1,195.0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85,327,168.9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953,155,863.9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9
三、审计机构 .......................................................................................................... 29
四、验资机构 .......................................................................................................... 3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询地点 .......................................................................................................... 33
三、查询时间 .......................................................................................................... 3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寒武纪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发行与承销方案》《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6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mbricon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Limite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 3月 1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 11月 29日
注册资本41,835.0224万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寒武纪
A股股票代码688256.SH
法定代表人陈天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号致真大厦 D座 16层 1601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号致真大厦 D座 5层、11-13层、16层
邮政编码100191
电话010-83030796-8025
传真010-83030796-8024
网址www.cambricon.com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应用于各类云服务器、边缘计算设备、终端设备中人工智能核心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云端智能芯片及板卡、智能整机、边缘智能芯片及板卡、终端智能处理器 IP以及与上述产品的配套基础系统软件。

自 2016年 3月成立以来,公司快速实现了技术的产业化输出,先后推出了用于终端场景的寒武纪 1A、寒武纪 1H、寒武纪 1M系列智能处理器;基于思元100、思元 270、思元 290和思元 370芯片的云端智能加速卡系列产品;基于思元 220芯片的边缘智能加速卡。凭借在智能芯片领域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良好的服务,公司智能芯片产品在更多的行业领域实现落地,服务了更多的行业客户,在积极与大模型领域企业实现适配、合作的同时,持续在运营商、金融、互联网及其他垂直行业等领域发力,获得合作方不俗的口碑。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 4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 7月 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 5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5年 8月 15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 9月 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年 9月 17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发行与承销方案》和认购邀请名单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山金金泉(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陈文展
6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叶树昌
8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11福建汇盛投资有限公司
12益一新
13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卢春霖
15郭伟松
16陈学赓
17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高维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9贾雯婷
20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1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5年 9月 22日)上午 9:00前,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 159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159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发行人前 20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 44家、证券公司 11家、保险机构 17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67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 9月 22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现场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6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081.50元/股-1,348.08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申购对象全称投资者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50.0012,170.00
2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汐泰东升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160.8112,000.00
序号申购对象全称投资者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3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1,230.2042,000.00
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25.7013,010.00
   1,153.6013,010.00
   1,081.5013,010.00
5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58.0012,000.00
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61.5841,920.00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22.0013,130.00
   1,082.0016,670.00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95.02218,100.00
   1,160.35247,110.00
9高维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高维优选配置1号私募 投资基金其他1,111.8812,000.00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00.0012,000.00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14.32120,800.00
   1,152.00191,100.00
1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1,146.8515,480.0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1,188.8812,000.00
1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14.3213,660.00
   1,157.1613,660.00
   1,100.0013,660.00
1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1,200.0035,450.00
16UBS AG其他1,298.0017,500.00
   1,278.0027,500.00
   1,255.0043,500.00
17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81.3212,000.00
1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90.2316,660.00
   1,219.9927,870.00
   1,152.9940,590.00
1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07.0212,410.00
20深圳前海万利私募证券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万利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180.0059,000.00
21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其他1,348.0812,000.00
   1,318.8917,000.00
   1,260.8822,000.00
2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214.3115,800.00
   1,160.3527,820.00
2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348.0817,300.00
   1,260.8817,500.00
序号申购对象全称投资者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1,238.8826,500.00
2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1,233.0012,000.00
25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70.0015,600.00
26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其他1,170.0019,200.00
(3)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5.02元/股。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3,334,946股,认购总金额为 3,985,327,168.92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0,8611,207,999,112.226
2UBS AG364,010434,999,230.206
3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1,458419,999,339.166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96,647354,499,097.94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217278,698,979.346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1,753264,999,270.066
7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4,097219,999,596.946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2,215157,999,569.306
9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307136,599,151.146
10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9,872131,299,237.446
11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868130,099,437.366
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7,225128,136,019.506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00,416119,999,128.326
合计3,334,9463,985,327,168.92-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91.7511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532.73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85,613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8,532.73万元(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334,9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5,327,168.92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及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 9月 18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081.32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5.0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0.51%。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5,327,1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2,171,304.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3,155,863.99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9月 26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93号),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 16时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985,327,168.92元。

2025年 9月 26日,中信证券将扣除含税保荐费用(含持续督导费)和含税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9月 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4号),截至 2025年 9月 26日 15时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946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9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5,327,1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2,171,304.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3,155,863.9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334,94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949,820,917.99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签约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专用账户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11050110477009000806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山支行20000037417500196082174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8110701012003165986
注: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开设账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下辖网点;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设账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网点。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 10月 16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3,334,94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3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97.8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010,86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UBS AG

名称UBS AG(瑞士银行)
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本次认购数量为 364,01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3)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9957546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秦泓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号新华保险大厦 19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51,45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号 9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96,64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33,21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2,892.5829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21,75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7)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QF2013ASF243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白培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 88号太古广场 1座 32楼 3207-3212室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84,09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32,21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9)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83903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号 20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14,30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0)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0218879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1806A单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9,87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1)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204543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号楼 19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8,86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44.2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 6层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7,22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0,41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认购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本机构/本人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 13名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寒武纪
证券代码为:688256.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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