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东方园林(002310):公司重大诉讼、累计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说明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0:26:1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园林: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累计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累计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7,233.3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因本案所涉事项形成于2024年11月22日前,若相关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将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不会对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7101民初3417号],通知书显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起诉东方园林破产撤销权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受理对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9月6日指定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立源的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上海立源管理人”)。2024年4月,经《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股东东方园林同意将其对上海立源享有的27,233.33万元债权转为注册资本。上海立源管理人主张,东方园林以债权转化出资的行为构成个别清偿,并据此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撤销该笔债权转化,并请求公司支付相应出资款至上海立源管理人账户。

三、其他诉讼累计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因公司重整程序已于2024年12月30日终结,案件相关偿付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
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正常推进,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作为债务人且相关债务事实发生在2024年11月22日之前的诉讼案件,债权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法院的生效判决,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自公司重整终结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无相关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包含主诉和被诉)涉及金额约1.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4%,具体案件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步披露于附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上海立源管理人诉公司的案件尚未开庭,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相关债务事实发生在2024年11月22日之前的诉讼案件,债权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法院的生效判决,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不会对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自公司重整终结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亦未发生需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案件。

2、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主要诉讼 请求管辖法院诉讼本金 (万元)进展
1山东某利市政 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某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570.52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的工程款范 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58.71万元。
2山东某意园林 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济南某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1,305.81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的工程款范 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99.88万元。
3山西省某图建 设集团有限公 司阳城县某沁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西省某县 人民法院541.59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的工程款范 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41.59万元。
4芜湖市某园园 林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安徽 某源农林科技 有限公司南昌市某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 三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江西省某区 人民法院534.68一审中。
5扬州某轩园林 有限公司江苏某方尧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江苏省某县 人民法院681.55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工程款范围 内对公司欠原告的工程款312.68万元承 担付款责任。
6河南省某尚园 林有限公司济南某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2,028.19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的工程款范 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838.19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7四川某腾科贸 有限公司、四 川某恺苗木有 限公司、四川 某森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南某县东方满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 三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四川省某县 人民法院1,000.00一审中。
8湖南某胜集团 有限公司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 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某域东方文化 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解 除 合 同、支付 工程款及 利息湖南省某县 人民法院549.21一审中。
9徐某群、九某 优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 确认纠纷债权及利 息确认北京市某区 人民法院1,630.00一审中。
10周口市某乐建 设工程有限公 司周口市某局、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破产债权 确认纠纷债权及利 息确认周口某仲裁 委员会1,100.00仲裁中。
11瀛某生态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某明 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陕西省某区 人民法院926.04一审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2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某领建筑有限公司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及支付工 程款湖北省某区 人民法院537.32一审裁决: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解除; 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工程款526.18万元 及相关利息;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注:除上表列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均为500万元以下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6038.41万元。


序 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主要诉讼 请求管辖法院诉讼本金 (万元)进展
1辽宁某冠水利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某东 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西省某区 人民法院384.83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已发回重审。
2北京某鑫水务 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北京市某区 人民法院7,716.34一审判决: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7260.75 万元及相关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 请求。
3山西某晋园林 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北京某仲裁 委员会1,504.99一审判决: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共 计1070.97万元及相关利息。
4承德某宝建筑 劳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某园鸿雁生态环境投资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某区林业和草原局,第 三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 位权纠纷支付欠款 及利息内蒙古自治 区某区人民 法院550.58一审判决:巴彦淖尔市某园鸿雁生态环 境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 550.58万元及相关利息。
5芜湖某豪苗木 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支付货款 及利息北京市某区 人民法院606.33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对公司享有债权 333.0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债权34.54 万元。
6襄阳某柳青彩 化苗木有限公 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某冶东 园环岛景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赵兴义财产损坏 赔偿纠纷赔偿损失 费湖北省某区 人民法院761.85一审判决:公司赔偿原告损失451.29万 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 持原判。
7孝昌某龙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某区管 理委员会、十堰市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湖北省某区 人民法院1,186.45二审判决:确认原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务 分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园建工程分 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均无效;公司支 付原告工程款797.01万元及相关利息; 十堰市某镇人民政府在欠付公司工程款 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
8四川某兴盛大 道路工程有限 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平昌县某区 管理委员会、第三人:平昌某园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四川省某县 人民法院1,076.85二审判决: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 708.58万元及相关利息;驳回原告的其 他诉讼请求。
9金湖县某面装 饰工程有限公 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某方尧 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江苏省某县 人民法院750.13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对公司享有工程价 款债权为750.13万元及利息;江苏某方 尧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公司工程 款范围内对确认的原告工程款承担给付 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10四川某远诚建 设工程有限公 司四川绵阳某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第三人: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四川省某区 人民法院798.39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1浙江某越交通 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某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浙江省某区 人民法院454.25二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454.25万元。
12中国某兴建设 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济宁某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2,379.12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3中国某兴建设 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济宁某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代位 权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994.59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4芜湖市某园园 林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淄博市某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第三人: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505.82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工程款范围 内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金额以503.01 万元为限。
15山东某磊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某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 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3,652.00一审判决:被告在欠付公司的工程款范 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652.00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 判。
16湘潭市某利水 电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湖南省某区 人民法院7,312.28一审判决:原告对公司享有工程款债权 2876.10万元及债权利息;原告对公司享 有借款债权本金人民币172.90万元;驳 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17十堰市某鼎建 筑工程有限公 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某 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湖北省某市 人民法院515.72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391.75 万元及相关利息;丹江口市某工程建设 中心在欠付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范围内 向原告承担支付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 诉讼请求。
18崔某、董某等78 人山东某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 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某河 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劳务纠纷支付劳务 报酬山东省某区 人民法院270.82一审判决:山东某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支付劳动报酬给原告共计273.43万元; 确认78名原告分别对公司享有上述金 额的债权;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 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对上 述金额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19董某鹏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支付劳动 报酬北京市某区 人民法院3.66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对公司享有0.78万 元的债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已上诉。
20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彭某劳动争议返还社保 个人应缴 部分北京市某区 人民法院18.20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公司代缴社保中个 人应缴纳金额18.20万元;驳回公司其 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21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口市某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河北省某区 人民法院10,255.05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由被告给 付公司剩余工程款7,867.59万元。
22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省某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四川省某区管 理委员会未按约定 履行行政 协议支付工程 款及利息四川省某市 中级人民法 院21,118.81根据被告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因公 司投资建设的部分项目资产具备使用价 值被告将部分回购,涉及金额约5197.45 万元,但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补贴不 予认定。公司已提起行政复议。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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